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申领条件
一、申领条件
(一)参加失业保险并正常缴费的企业职工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;
(二)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(含36个月)以上;
(三)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(五级)、中级(四级)、高级(三级)、技师(二级)、高级技师(一级)技能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;
(四)在技能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;
(五)同一职业(工种)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,且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;
(六)已享受同一职业(工种)高级别证书技能提升补贴的,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;
(七)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。
二、补贴标准
(一)职工取得初级(五级)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,补贴1000元;
(二)职工取得中级(四级)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,补贴1500元;
(三)职工取得高级(三级)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,补贴2000元;
(四)职工取得技师(二级)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,补贴2200元;
(五)职工取得高级技师(一级)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,补贴2500元。
三、办理申请
(一)手机办理
符合条件的人员,只要拿出手机,注册登录广西人社APP,在首页点击服务>>>失业待遇>>>技能提升补贴,按照提示进行验证,系统审核通过后,填写相关信息等, 即可完成待遇申报手续,前后仅需几分钟,全流程“零跑腿”。
(二)线下办理
不能通过线上申报的人员,可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、证书原件至任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现场办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