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来,有关银行加大信贷力度支持广西一批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建设。图为巴马瑶族自治县风光。(广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供图)
3月14日,记者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获悉,自治区生态环境厅、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、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分行于日前联合出台《关于共同推进生态环保项目融资的通知》,充分发挥三方优势,以机制、模式、产品创新为引领,紧紧围绕环境质量改善、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各项政策任务,深化全方位、多领域、深层次政银合作,推进生态环保重大项目融资,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,引导金融活水润泽绿色环保产业,努力成为金融业绿色发展带动者和主力军,为推进绿色金融发展作出贡献。
《通知》明确,生态环保项目融资的重点领域以广西生态环境保护“十四五”规划、生态环保专项规划或计划等为重点,以中央、自治区生态环保资金项目储备库为基础,重点加强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及资源综合利用、区域环境协同综合治理以及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(EOD)、生态补偿、“无废城市”建设试点项目的储备与支持。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、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分行将充分发挥开发性、政策性的金融优势,在资源配置上给予倾斜,加大支持力度。对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中符合开发性、政策性金融主责主业的项目开辟“评审绿色通道”,加快授信审批,在贷款利率、贷款期限等方面给予最优政策支持生态环保融资项目。
《通知》要求,各市、县(区)要加强生态环保重点任务与金融资金的供需对接,建立生态环保项目融资对接服务机制,畅通信息沟通渠道,推动融资服务对接常态化。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、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分行根据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推荐的项目,积极主动对接,在项目立项和可行性分析报告编制阶段提前介入,提供融资融智金融服务,各市、县(区)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协助开展相关工作。
近年来,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、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分行积极发挥开发性、政策性金融在生态环保重点领域、薄弱环节和关键时期的作用,不断加大对生态环保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,统筹支持一批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建设。
下一步,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、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分行建立工作机制,共同探索创新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组织实施方式,以财税优惠、信贷贴息等政策为支撑,完善生态环保项目市场化投融资机制,综合运用区域统筹评审理念、PPP、特许经营等多种融资模式,创新性且符合市场需求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,撬动更多资本为产业和经济赋能,形成金融业绿色发展的“广西模式”。
来源:广西日报